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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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说明

发布时间:2017-07-14 16:44 | 来源:北京大学 | 阅读:

热烈欢迎报考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011级硕士、博士研究生!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于2001年9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正式成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由深圳市政府与北京大学合作举办,是北京大学唯一设立在异地的以培养全日制研究生为主的教育机构,是北京大学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座落在深圳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现有教学楼、实验楼、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宿舍等共13栋建筑,总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深圳大学城还建有图书馆、体育场馆等近10万平方米的公共配套设施。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现已累计招收全日制研究生5400多人,毕业3200余人。

一、招生办法:

接收免试推荐生和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报考条件、入学考试及录取办法等均与北京大学校本部一致,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组织安排统一报名、统一考试和统一录取,详情请参见《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北京大学201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按规定需要调入档案和迁移户口的研究生,档案由北京大学统一管理,入学后户口落在北京市北京大学。

二、毕业与就业:

学生在学习年限内,修满学分,完成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审核,准予毕业,颁发北京大学毕业证书,经北京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学位证书。学生就业纳入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指导,并根据北京大学统一的就业政策由学生自主择业。

三、住宿条件: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北京大学校区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四人住一室(29.23平方米/室),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100元。

四、学费与奖学金

1、博士生

博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15000元。

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学习期间可获得奖学金(含学费奖学金)。

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学金。

博士生奖学金标准如下:

奖学金等级(比例)每学年奖学金金额
一等(20%)学费+26400元
二等(60%)学费+21600元
三等(20%)学费+14400元

注: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

2、硕士生

档案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在深圳学习期间可获得奖学金(含学费奖学金)。

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的学生,缴纳学费,不享受奖学金。

硕士生招生人数及学费标准如下:

学院专业2011招生人数学费总额 (万元)各学年学费(万元)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
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1004.51.51.51.5— 
电子科学与技术(集成电路与系统)304.51.51.51.5— 
计算机应用技术304.51.51.51.5— 
计算机系统结构方向①网络154.51.51.51.5
方向②微处理器20
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化学(化学基因组学)353.01.51.5—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地理学(城市与区域规划)404.51.51.51.5— 
地理学(景观设计学)304.52.32.2— 
环境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204.51.51.51.5— 
环境工程304.51.51.51.5— 
汇丰商学院西方经济学方向①双硕士5014.05.05.04.0
方向②学术硕士308.03.03.02.0 
企业管理5014.05.05.04.0
金融学方向①数量金融508.03.03.02.0— 
方向②金融学30
国际法学院法律硕士 *8020.05.05.05.05.0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社会学406.02.02.02.0
应用心理学356.62.22.22.2— 
传播学404.62.32.3
合计 755     

*本专业颁发北京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硕士生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如下:

学院奖学金等级奖学金标准(名额)
信息工程学院特等三年共 7.5万元(共 21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方向5名)
一等三年共 6.0万元(计算机系统结构方向10名)
二等三年共 4.5万元(共 80名,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
三等三年共 2.5万元(共 64名,不含计算机系统结构)
化学生物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参照博士生标准发放(共 35名)
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特等三年共 7.5万元(共 12名)
一等三年共 6.0万元(共 25名,含地理学(景观设计学)5名**)
二等三年共 4.5万元(共 8名)
三等两年共 2.0万元(地理学(景观设计学) 25名)
环境与能源学院特等三年共 7.5万元(共 15名)
一等三年共 6.0万元(共 25名)
二等三年共 4.5万元(共 10名)
汇丰商学院特等三年全额学费总和(共 43名)
一等三年共 7.0万元(共 30名)
二等三年共 3.5万元 (共 100名)
国际法学院一等四年共 6.0万元(共 5名)
二等四年共 3.0万元(共 15名)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每年 1.0万元(共 115名)

**地理学(景观设计学)为两年共 4.0万元。

注:奖学金等级评定依照各学院制定的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发放年限不超过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生入学后还可申请各学院设立的助研奖学金或其他奖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