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经教育部研究批准, 北京大学作为全国首批24所“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试点招生高校,2011年继续招生30人(其中拟接收免试推荐研究生10人,名额未用完,剩余名额将返还到全国统考招生名额中)。学习年限为两年(其中课程学习1年,实习及毕业论文1年)。本项目不设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学生需交纳学费。
一、推荐免试生
本专业面向国内重点院校中文、对外汉语教学专业招收推荐免试生,凡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按照我校《关于申请和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申请攻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将于2010年10月中旬结束,届时将在研究生院硕士招生网页公布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请广大考生查询。
二、应试生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中文专业及对外汉语教学相关的学术论文,通过初试后,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应试生初试、复试和录取
1、初试考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4汉语基础。主要内容包括汉语言学基础知识,汉语应用能力,汉语语言分析等。
④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主要内容包括中外文化与跨文化交际基础知识,教育、心理及语言教学基础知识,材料分析写作等。
2、复试时间一般在2011年3月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技能及教师素质、外语能力等,其中:
①专业技能及教师素质考核主要内容为:(1)汉语教学基本技能;(2)心理素质;(3)教师潜质;(4)普通话。考核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60分及格。
②外语能力考核形式及主要内容为:(1)笔试:侧重专业阅读、写作能力的考察;(2)面试:重在应用能力,教学及沟通能力的考察。笔试、面试各占50分,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复试相关说明:
①参加复试的同学一般应达到北京大学复试分数线,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30%至150%。
②参加初试并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大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相关表格,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
③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及格者能否录取,以考生的总成绩名次为准。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40%。
④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
四、学习方式及住宿:
上课地点为北京大学校本部,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入学后可申请入住万柳学生公寓,并按规定缴纳住宿费,费用自理。
五、课程设置及培养目标
我校“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将在教育部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制定的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指导下,结合北京大学的学科优势,制定具体课程。本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熟练的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技能和良好的文化传播能力、跨文化交际能力,适应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胜任多种教学任务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专门人才”。
六、学费
学费为3.2万人民币,分两年交清。每年学费为1.6万元,学生须于每学年注册时按学年交纳学费。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及注册手续。
七、毕业与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之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答辩,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国家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八、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
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 62751916
电子邮件: yuanban@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勺园2号楼412室,邮编为10087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62751354、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联系地址:北京大学红二楼2102室,邮编为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