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考研网 > 考研院校 > 北京大学 > 招生简章 >

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14 16:44 | 来源:北京大学 | 阅读:

2008年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综合素质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凡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具体招生专业和导师请见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博士生一般为4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最多不超过4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8年。

三、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时间

2007年9月15日到2007年12月15日(法定假日除外),如邮寄申请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申请地址:北京大学勺园3号楼,留学生办公室;

五、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申请表,表格要按照要求填写,并贴照片.申请表下载网址:http://www.oir.pku.edu.cn/;

2、学位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提供预计毕业证明),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800字左右, 博士1500字左右,用中文撰写,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oir.pku.edu.cn/ ;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oir.pku.edu.cn/ ;

6、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理学、工学门类各专业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6级(含6级)以上成绩单复印件;文学、历史学、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门类各专业需提供汉语水平考试(HSK)8级(含8级)以上成绩单复印件。

申请完全采用英语授课的学科专业,申请人母语为非英语者,需提交TOEFL(600分以上)或GRE(2000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申请人母语为英语者是否还需要提交汉语水平证明材料,按照各学院(系、所、中心)的要求办理。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章目录及摘要,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9、申请材料还包括院系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除推荐信外,须提交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按照申请时间邮寄或送达留学生办公室。

申请者一般最多可以申请我校一个学院(系、所、中心)两个相近专业内相应的四个研究方向。

六、申请费用

800元人民币。只接受现金或银联卡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及旅行支票,申请费用不予退还。

  七、取得参加复试资格

由留学生办公室对申请人的基本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2008年3月1日前将申请材料转到所申请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由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对申请者的来源学校、专业、学术水平、品德及其在申请专业领域内的发展潜力进行审核,选拔出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并在2008年3月20日前发复试通知书。

八、复试

学院(系、所、中心)招生委员会组织招生专业导师组成复试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专业水平和语言能力的综合考核。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向复试组做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学研究经历和成果介绍、对申请学科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的学习和研究工作设想等。

复试组根据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查结果,综合评估考生水平,择优选拔,向院系招生委员会提交初步录取名单。

九、录取和入学

1、研究生院根据复试结果,在2008年5月底前公布录取名单。

2、留学生办公室2008年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及签证申请表等文件。

十、入学时间

2008年9月初,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录取的学生须严格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北京大学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十一、学习费用与奖学金

1、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学费按照2008年北京大学留学生办公室公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2、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申请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办法见http://www.oir.pku.edu.cn/newoir/stuab/studentab.asp。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07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