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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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林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7-07-24 15:38 |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 阅读: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

3、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业务骨干者。

4、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5、年龄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招生体检要求。

二、接收单独考试的专业及名额

1、全校接收单独考试考生总额10名。

2、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主要用于招收国家急需的艰苦专业和艰苦地区的优秀在职人员,其中名额的70%将招收理学、工学、农学门类人数。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公共管理和会计管理外各学科专业均可招收单独考试考生,原则上每个学科专业接收单独考试考生不超过1人。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31日 9:00-22:00

2、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必须选择北京林业大学报考点。

3、现场确认安排: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4、现场确认要求:考生持①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报名编号②毕业证、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③发表的论文原件和复印件;④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⑤两份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于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前来资格审查、信息确认、照片采集。

四、报考费

按北京市硕士生报考费标准收取。

五、考试

1、考试包括初试与复试,初试为笔试,复试包括笔试、外语听力口语及综合素质面试。

2、初试科目设置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统考生考试科目相同,全部由我校命题。外语、政治理论考试范围与统考考生相同,业务课请参考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同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及其他

1、我校将根据有关文件,择优录取。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录取前需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按标准收取学费。

3、当符合录取资格人数大于计划数时,优先录取理学、工学、农学门类人员,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的人员。

七、如简章与教育部文件有冲突,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研究生院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