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是国家象征之一。辛亥革命后,我国部分省份暂用铁血十八星旗。1912年5月民国临时参议院一致决定将五色旗定为国旗(由赵凤昌设计,由红、黄、蓝、白、黑五色横条从上到下依次排列构成,象征五族共和),“本院为全国立法机关,于国旗统一当然有议决之权”,议决“以五色旗为国旗、十九星铁血旗为陆军旗、青天白日旗为海军旗”。
1928年,东北易帜后青天白日满地红(将陆皓东设计之青天白日旗置于红旗的左上角而成,故又称“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取代五色旗成为民国国旗。1946年12月25日,制宪国民大会通过《中华民国宪法》,第一章总纲第六条明定:“中华民国国旗定为红地,左上角青天白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于北京成立后,采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确定的五星红旗(设计者曾联松是一名来自浙江瑞安的普通公民)作为其国旗,退守台湾的“民国政府”则继续沿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此后该旗仅于台澎金马地区普遍使用至今。由于一个中国原则被广泛认可,1971年,联合国原“中华民国政府”的席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所代替,“中华民国政府”从此在国际地位上丧失。同时,青天白日满地红作为象征中国国旗的地位随之丧失,不再作为“中国国旗”使用,取而代之的则是“五星红旗”。
知识点链接
1. 南京临时政府的性质
南京临时政府是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革命政权。第一,从政权的组成人员看,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这个政权中占有领导和主体的地位。第二,从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政策看,各项政策措施集中代表和反映了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愿望和利益,在相当程度上也维护了广大中国人民的利益。
2.《临时约法》及其进步性
1912 年 3 月,临时参议院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它规定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府组织机构以及人民享有的各项民主权利。
《临时约法》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废除了两千年来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认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政治制度。《临时约法》是革命的产物,带有鲜明的革命性、民主性。它不仅具有现实的进步意义,在中国宪政史上也占有重要的地位。
3. 新政协会议及其内容
1949 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被认为是新中国奠基的三个历史性文件。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纪年、国歌、国旗的决议》中,第四点规定:“全体一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为红地五星旗,象征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
练一练(马原,单选)
恩格斯说:“实际上,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惩罚的。对一切理论思维尽可以表示那么多的轻视,可是没有理论思维,的确无法使自然界中的两件事联系起来或者洞察二者之间的既有的联系。”这说明
A. 人们可以通过理论思维改变事物的规律
B. 人们在客观规律面前是无所作为的
C. 理论思维可增强人们驾驭客观规律的能力
D. 客观辩证法是主观辩证法的反映
[正确答案] C
[干扰分析]
A选项:规律是客观的,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它的存在不依赖于人的意识。因此,人的理论思维无法改变规律。故本项表述错误。
B选项:人的认识具有主观能动性,可以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也可以改变规律的作用形式和条件。因此,并不是无所作为的。故本项表述错误。
D选项: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故本项表述错误。
[考点捕捉]
主观能动性和客观规律性,主观辩证法和客观辩证法
[考点精析]
规律是事物的内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规律这一范畴揭示的是事物运动发展中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客观性是规律的根本特点。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人的意识所特有的积极反映世界与改造世界的能力和活动。尊重客观规律是发挥主观能动性的前提,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客观辩证法是指客观事物或客观存在的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指人类认识和思维运动的辩证法。唯物辩证法既包括客观辩证法也包括主观辩证法。主观辩证法是客观辩证法的反映。客观辩证法与主观辩证法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表现形式上则是不同的。
需要说明的是,本题恩格斯所指的“理论思维”就是辩证思维方法的运用,它可以增强人们认识以及在实践中利用客观规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