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申请对象
大陆地区高校优秀本科应届推免生,我校只接收内地推免生(不包括港澳台侨及外国留学生)。
二、报名申请条件与要求
(一)获得本科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材料齐全,手续完备;
(二)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强;
(三)具备较好的科研素养与学术潜质,有突出科研表现者优先考虑;
(四)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一级学科。若跨一级学科,则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说明跨专业理由,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如参加过研究生申请专业的科研项目或取得相关科研成果、选修过相关主干课程(含双学位)等;
2.本科毕业专业与研究生申请专业各有一名教授的书面推荐信;
3.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科目加试。
(五)原则上每位推免生只在一个专业参加一次复试。若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也可参加第二专业的的复试。
三、报名申请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9月12日,登陆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登陆——推免生报名,填写并提交个人申请信息表。
(二)审核:9月5日—12日,学校将审核回复你是否已获得复试资格,考生可在暨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免试报名系统中查询。
(三)复试时间:9月21日—23日,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9月中旬公布。
四、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暨南大学2017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1份;
(二)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的公章;
(三)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原件与复印件1份;
(四)本人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1份;
欢迎提供证明自已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术论文等原创性成果材料原件与复印件各1份(该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供复试专家组参考)。
五、关于拟录取
(一)学校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外校推免生发放同意接收函。取得接收函的推免生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正式网报及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网报及现场确认手续者不予录取;
(二)被拟录取的暨南大学本校推免生(本科就读暨大)于2016年10月15日前到本院教科办领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报名校验码;并于11月10日前后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网报及现场确认手续者不予录取。
六、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则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并予以网上通报。
七、咨询电话
(一)可根据《暨南大学201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联系方式,向各申请学院或专业点咨询招生事宜;
(二)研招办咨询老师及电话:李老师,温老师,彭老师,韩老师,020—85220045,85228526,85226401,85223932,85221713。
八、推免生奖励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将享有如下奖励政策:
(一)推免生新生奖学金,以推免生创新培育计划科研项目为依托,按奖学金形式发放。
1.重点项目每项20000元;面上项目每项10000元;
2.本科毕业于985高校的推免生可申请重点项目;本科毕业于211高校及其它高校的推免生可申请面上项目;
3.经我校统一审核后,可予以立项资助,项目数量不限。
(二)优先获得我校短期出国访学、联合攻读学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研究生出国交流项目资助。
除上述奖励政策外,还享有我校硕士研究生普通奖助金。普通奖助金标准如下:
同时,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卓越励志学长奖学金、邓瑞林奖学金、梁奇达暨南教育奖学金、优秀科研论文奖等其它类奖学金。
九、温馨提示
1.在2016年9月21日前,若你尚未知晓是否获得推免生资格,可先来我校参加复试。
2.若你取得当年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有效;若未取得推免生资格,则复试成绩无效。
十、相关招生信息请参看2016年我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奖助政策与收费详见网站首页信息。本公告中若与教育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暨南大学研究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