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简章

当前位置:考研网 > 考研院校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招生简章 >

北航招收2018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初试与复试

发布时间:2017-10-16 09:50 | 来源:互联网 | 阅读:

北航招收2018年学历硕士研究生初试与复试

一、初试

(一)全国统一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24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见准考证。

(二)北航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专业目录,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请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三)初试成绩约二月初公布,考生自行在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上进行查询并下载打印,北航不寄发纸质成绩单。

二、复试

北航为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的学校,满足北航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左右进行。复试的具体要求请于2018年3月上旬登录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buaa.edu.cn/)查询。

(一)考生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满足一志愿学院一志愿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携带复试通知书(北航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满足调剂学院要求的考生则须携带初试成绩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下载,无须盖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复印件纸型为A4纸,身份证件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体格检查表。体格检查由北航校医院统一组织,相关事宜由招生学院及校医院协调后另行通知。推荐免试生的体检按照《北航接收推荐免试攻读2018年研究生(含直博生)相关要求》执行。体检审核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4.政审表(点击下载政审表模板)。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往届生还须携带以下各类材料:a. 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b. 由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若无工作单位,须由档案存放管理部门提供档案内存放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的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存放管理部门公章;

6.应届生还须携带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开学报到时向学院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提供符合其报考资格要求的各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本科结业生、专科毕业生)以及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的主干课程(具体内容届时咨询相关学院)。

(三)报考125300会计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专业参加考试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并计入总成绩

(四)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交纳复试费100元

(五)凡提交的报考信息须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六)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我校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我校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其它定向就业的考生,也须书面向学院说明情况,并与北航签署相关定向就业协议书。被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均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北航不解决住宿。

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硕士协议

(七)若想保留入学资格,且不能在2018年9月开学时报到的考生,复试时须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无模板),说明保留入学资格年限及保留年限内的去向。

(八)北航不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调剂,调剂只限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进行校内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