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8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包括全日制硕士生(含推荐免试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我校将视生源状况和各学科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名额。
按照学习方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和专业学位)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名称下方研究方向中带“(非全日制)”的即可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区分,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得转入我校,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学术型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专业学位中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他全日制专业都可接收推免生。每个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50%(公布在中国研招网上的推免生数量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推免生录取名单将于2017年10月25日后公示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招生专业目录中带“☆”者表示该专业是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带“★”者表示该专业是我校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下自主增设的二级学科专业。
A. 报考我校学术型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学历符合第(3)条(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具体请参看专业目录中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B.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的考生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A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仅限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学力的相关说明:
1、 同等学力是指具有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必须是国民教育系列,且在2016年9月1日前颁发的),截止2018年9月1日已经工作2年或2年以上的具有相当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水平的考生;含成教、自考、夜大、网络教育等形式的专科毕业生。
2、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同等学力考生,其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应在2013年9月1日前颁发。
3、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4、 同等学力考生若在报名时未如实填报同等学力情况,进入复试者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 网上报名。
1、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网网址)或http://yz.chsi.cn(教育网址)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4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600)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报考审计(025700),会计(125300),公共管理(125200),图书情报(125500),工程管理(125600),工商管理(125100),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管理类联考”,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法律(法学)(035102)专业的考生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其他考生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就业方式(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经现场审核,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再做修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自行确定和公布,报考考生请查询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云南省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或复印件。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8)考生报名时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请各考生务必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包含专业目录中的备注信息对学历等方面的要求),现场报名后,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核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
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或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一)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学术型专业中,除教育学、历史学门类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300分)外,其他各学科门类考试科目均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
专业学位中,体育、文物与博物馆硕士设置三个单元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3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硕士初试科目设置两个单元: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其他各专业初试科目设置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和业务课二(150分)。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我校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国家统考(联考)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其他均为学校自命题考试科目。
(五)考生须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具体要求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六)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以按照我校公布的成绩复查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提出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一般在3月中旬至4月中旬期间进行。
1、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参照二区分数线,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我校调剂信息将于教育部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公布于研究生院网站或者中国研招网上,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少数民族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学科建设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少数民族分数线及其他要求。享受我校少数民族分数线的考生有以下2类(国防生因就业方式的特殊性一律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A)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时民族为少数民族,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定向单位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且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
B)往届少数民族考生,在国家规定的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户口在少数民族地区),毕业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云南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培养合同书》。
享受我校少数民族分数线的考生,个人信息以报名点现场确认后上传“中国研招网”的信息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4、我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分数线。
5、2018年3月中旬,请考生务必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若错过复试时间,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云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复试通知书》,并按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书》)。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7、我校将采取笔试、口试或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1.5)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8、报考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专业课笔试,具体科目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9、报考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1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合格者,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情况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至50%。
12、各专业的复试方式、科目、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复试差额比例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等在复试前确定,届时将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13、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14、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复试时或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合同书》(一式三份)。
所有考生均需在复试期间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具体见《复试通知书》要求。体检医院为云南大学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按照《调档函》要求将档案转入云南大学。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档案我校一律不予接收。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以《录取通知书》上为准,在读期间一律无法变更。研究生奖助学金相关政策以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相关规定为准。
4、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2018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被拟录取的考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查询到拟录取结果后(最迟截止到拟录取名单公示后的一周内),由本人填写《云南大学硕士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向我办提出申请,过期一律不再办理,经录取学院同意及研究生院审核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一般为1年),再入学学习。特别注意:考生若保留入学资格后,入学当年学费、学制以及其他录取政策等发生相应变化,保留入学资格考生一律以入学时的相关要求规定为准。
有关的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且相关情况将被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 学费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
1、全日制学术型专业:8000元/年,学制3年,总计24000元。
2、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标准见下表:
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见下表,具体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二) 奖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云南大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3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优秀硕士、博士研究生。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入学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且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6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一等奖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年3000元,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高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均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具体获奖比例及其他规定见文件)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
4、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省政府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20000元,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为每生每年10000元。
5、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
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公益服务、自强自立及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团队和个人。杰出奖每年不超过10个名额,团队奖金15000元/个,个人奖金额10000元/人;科研学术奖每年10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社会实践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自强自立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公益志愿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文艺体育奖每年10个名额,团队奖金5000元/个,个人奖金2000元/人。
6、张文勋奖学金
张文勋奖学金申报对象包括云南大学在读文科及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一等奖2名,奖金10000元/人,二等奖4名,奖金5000元/人。
7、岳虹研究生奖学金
岳虹研究生奖学金申报范围涉及数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地球科学学院、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药学院、软件学院、信息学院、网络教育学院的全日制研究生。一等奖10名,奖金5000元/人;二等奖20名,奖金3000元/人;三等奖20名,奖金2000元/人。(因学校机构学院调整,申报范围会有所改变,以具体评奖时为准。)
8、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
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的评选范围包括云南大学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哲学、法学、历史学、民族学类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除外),优秀贫困研究生优先考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每年全校评选10名,每生奖金3000元。
9、其他奖学金
研究生的奖学金还包括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伍达观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具体实施及评定办法请登录云南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www.ygb.ynu.edu.cn/)进行查询。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考生性质安排课程,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学习等非脱产学习方式,具体安排请考生咨询相关院系,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1.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我校不指定参考书目,考试大纲请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有关专业、研究方向具体内容相关问题,请考生致电相关院系咨询(联系电话见招生专业目录)。
3.我校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制定,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4.我校接收国内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详见《云南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5.云南大学在职职工报考研究生需填写《云南大学教职工在职学习进修审批备案表》,经我校人事处审批后,凭该表复印件报考。
6.若教育部2018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布。
云南大学代码:10673
联系部门: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云南大学呈贡校区明远楼303
邮政编码:650504
电话:0871-65033837
网址:http://www.grs.ynu.edu.cn
欢迎报考我校并预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云南大学研究生院
二O一七年九月